羅氏制藥向上藥集團等授權抗禽流感藥物“達菲”后,全球第二大藥品生產商——葛蘭素史克(GSK)也開始將其同作用藥物“扎那米韋”向亞洲及發(fā)展中國家進行授權。 葛蘭素史克授權先聲藥業(yè)生產“扎那米韋”繼羅氏制藥向上藥集團等授權抗禽流感藥物“達菲”后,全球第二大藥品生產商——葛蘭素史克(GSK)也開始將其同作用藥物“扎那米韋”向亞洲及發(fā)展中國家進行授權。 目前,從全球來說,“扎那米韋”是除“達菲”外的第二個有效抗禽流感藥物,且該藥物此前并未進入中國。 日前,《第一財經日報》了解到,近日GSK已與南京先聲藥業(yè)集團(下稱“先聲藥業(yè)”)就該藥物的生產授權簽訂了協(xié)議,而這也是GSK對于中國藥品企業(yè)的第一次授權。 和此前羅氏方面的授權不同的是,此次GSK僅是向先聲藥業(yè)授權了“扎那米韋”的生產許可,而并不參與今后該藥品的生產開發(fā)、銷售及推廣。 “只要被授權企業(yè)符合當?shù)叵嚓P藥品法規(guī)就可以生產,而該藥品今后也將打上先聲藥業(yè)自己的牌子,其包裝也會和我們之前的不一樣。”GSK公關部有關人士對記者說。 據該人士透露,此次授權,先聲藥業(yè)方面并不需要向GSK事先支付費用,而是當藥品上市后,在今后的銷售額中抽取8%的比例支付給GSK。而此前,羅氏的授權則采取了一次性支付轉讓費的方式,但授權費用同樣也將視今后的具體銷量來定。 得到授權后,先聲藥業(yè)將通過旗下先聲東元藥業(yè)進行“扎那米韋”的生產。由于只是生產授權,因此雙方并沒有具體生產數(shù)量上的限定。 “我們只是拿到了一個專利許可,今后從原料到制劑的開發(fā)和生產,我們都將自己進行。”先聲東元藥業(yè)總經理種璽對記者說。而目前,國產“扎那米韋”尚沒有考慮定價問題,“應該比GSK原先的藥品來得低。”種璽說。 雖然此次“扎那米韋”所被授權的銷售途徑將不僅局限于政府采購,同時還將進入零售渠道,但是由于其用途仍以抗禽流感為主,因此政府采購成了其主要銷售途徑。而與“達菲”相同的是,“扎那米韋”的事實用途并不局限于禽流感,其是一種抗病毒治療流感的藥物。“對于授權后是不是能夠用于禽流感以外的用途,我們還不是很明確,需要進一步溝通。”種璽說。 相類似的用途,讓國產“扎那米韋”和國產“達菲”也面臨著相類似的市場。但對于此,種璽表示兩者間并不會構成直接的競爭。 “首先兩個藥物的劑型并不一樣,而由于其不是一種普通的感冒藥,必須要在特定的環(huán)境下使用,銷售途徑也以政府采購路線為主,因此不會有硬性競爭。”種璽說。 目前,國產“扎那米韋”正著手向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(SFDA)申報注冊批準,而該藥品何時能夠上市,目前尚沒有時間表。